有关进一步规范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验收材料的通知

 

各市科技局:

根据《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计字[1994]231号),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验收材料,现将有关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验收材料要求通知如下,希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,参照执行。

一、项目验收审批表

请有关承担单位、贷款银行(如有银行贷款)、主管部门、市与县(市、区)所在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在相应的栏目中签署意见,而不仅仅是盖公章。

二、项目实施总结

(一)概况

主要叙述项目承担单位简况、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情况等。

(二)项目实施情况

主要叙述项目立项、实施过程中的主要技术创新点(包括工艺优化、设备改造、参数调整等)、“三废”处理、增加就业等情况。

(三)项目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

主要叙述新增投资、主要用途及银行贷款(如有)还贷情况,实际形成的经济效益与申报计划的经济效益比较,用户对该产品的使用反馈意见等。

(四)存在的问题与建议

三、附件

(一)项目立项证书;

(二)项目实施过程中,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(验)报告;

(三)项目实施过程中,产品用户出具的反馈意见;

(四)项目实施过程中,所在地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证明;

(五)项目实施过程中,该项目所获得的奖励证书、专利证书、高新技术产品证书等;

(六)项目实施过程中,承担单位所通过的各种认证证书;

(七)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证明;

(八)其它必要的文件资料,如特殊行业的生产许可证、产品入网证等。

浙江省科技厅高新处
00五年六月二十七日

附件:火炬计划项目验收审批表

     火炬计划项目验收总结提纲

   (市科技局火炬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