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编制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实施方案的通知

温市科特〔2008〕 3号

各县(市、区)科技局:

根据省厅通知,要求你县(市、区)申报一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,请按照《科技部? 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(试点)实施方案》要求填写方案中的附件2、3,编制你县(市、区)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实施方案,并于7月25日前将附件2、3一式两份(附电子版)上报市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。

联系人:王广强 88962035

附件: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(试点)实施方案

温州市科技局

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