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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项目承担单位:
为做好2003-2006年省级项目的清理工作,现将创新基金项目验收清理工作通知如下:
凡属国家级创新基金立项省级配套的项目,国家验收通过后省级不再组织验收,国家级创新基金项目未到期的省级配套项目顺延。
凡2003-2006年承担省级创新基金项目的单位必须在6月15日前提交书面验收材料。验收材料一式五份统一报送温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,联系人 :陈亦泛;联系电话:88219709-2217。
请各县(市、区)科技局督促所辖单位按时完成清理工作。
附件1:省级创新基金项目验收材料清单
附件2:温州市2003-2006年需验收省级创新基金项目清单
附件3:省级创新基金项目验收申请表
附件4:省级创新基金项目验收审批单
温州市科技局工业处
2008年6月2日 |